南京商业学校技能大赛管理方案
南京商业学校技能大赛管理方案
在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》的引领下,技能大赛已经成为南京市职业学校质量评估的重要抓手、职业教育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,提升师生专业技能水平,走专业特色化发展之路,践行学校“能行天下”之校训,形成学校“三业三争”核心价值观,激发和调动师生参与技能大赛的积极性,实现技能大赛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,完善技能大赛运作机制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与人员
由分管大赛副校长为总牵头人,各系部正主任为大赛第一负责人,分管教学副主任为具体落实人,项目指导教师为具体责任人,系部主任向校长室负责。
二、工作任务
学校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,分解项目、下达夺金指标到系部,系部组织本专业参赛项目的训练管理、协调、指导、考核等工作,以培养专业教师队伍、加快课程改革、形成专业特色、完成夺金目标为己任。
三、队伍建设
1.原则上要求45岁以下(含45岁)的专业课教师(含相关文化课教师)必须指导学生参赛或本人参赛。45岁以下(含45岁)的专业课教师(含相关文化课教师)不能指导学生参赛或本人参赛,需提交情况说明,报经学校批准。
2.建立大赛选手梯队,明确常态化训练阶段
(1)对于新生训练阶段安排:第一阶段(9月至11月)选拔期,从入学新生中选拔选手;第二阶段(12月至1月)筛选期,选拔尖子选手;第三阶段(2月至6月)提高期,全方位提升尖子选手技能;第四阶段(7月至8月)冲刺期,确定入选集训队伍。
(2)对于老生训练阶段安排:第一阶段(1月至6月)筛选期,引入淘汰制,继续遴选尖子选手;第二阶段(7月至8月)提高期,全方位提升尖子选手技能;第三阶段(9月)冲刺期,参加市赛入围省赛。第四阶段(10月至11月)拼搏期,入围省赛选手集训。未入围省赛选手(12月至6月)继续进入筛选期。
四、项目团队负责制
1.系部根据参赛项目,组建每个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团队,团队成员2-3名。确定每个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(指导学生参赛即为指导教师,教师参赛即为教师本人),由项目团队负责人向系部提交申请,学校请专家论证项目可行性,再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。
2.项目确定后,如涉及到一个项目下有多个分项,可成立项目小组。如项目小组由多名指导教师分别带选手训练,系部主任需进行公正、公开的校内选拔赛,确定代表学校参赛名单。坚决杜绝指导教师挂名指导现象,一经查实,作严重教学事故处理。
五、管理要求
1.系部对项目团队的训练情况及时进行考核,记录档案。坚持“五个一”和“六定”原则。“五个一”:一套训练方案、每天一测试、每日一汇报、每周一例会、每周一反馈;“六定”:定训练指导教师、定训练时间、定训练地点、定训练内容、定训练要求、定训练效果。
2.各系部每年制定金牌保障计划,做好每一位选手夺金训练方案。
3.学校从9月1日起开始核定项目团队专职指导教师课时工作量。学校教学诊断与评估中心不定期对项目团队日常集训情况进行考核,根据考核情况认定项目团队专职指导教师课时工作量。
4.学校统一集训时间分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寒假(至少集训10天);第二阶段为暑假(至少集训40天);第三阶段为9月1日至省市技能大赛开始。寒暑假集训不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。
5.按照大赛训练需要,实习学生参赛并协助指导教师参与日常训练管理,经学校同意每月给予1500元补贴。
6.学校统一集训阶段,经学校研究确定的选手,原则上给予每天20元餐费补贴,寒暑假给予指导教师每天20元餐费补贴。
7.无故不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、参赛态度不端正的专业课教师(含相关文化课教师)在评定职称、岗位定级、评优评先进等不予考虑。
8.对于训练认真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团队指导教师,学校将给予政策倾斜。
六、说明
1.1-3人教师团队获奖,每位教师的奖励金额=按同级别教师个人获奖金额的1.4倍计算团队总奖励金额/参赛教师人数。3人以上教师团队获奖,每位教师的奖励金额=按同级别教师个人获奖金额的1.4倍计算团队总奖励金额/3。
2.教师奖和指导教师奖可同时兼得。
3.上述比赛仅限教育系统(教育部、教育厅、教育局)组织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,不含其它类型竞赛。
4.同一年度(届),同一比赛项目,按获奖的最好级别给予奖励。
2015年12月